各位壯士,先嗑為敬!

就在滴滴出行與優步中國合併消息鋪天蓋地席捲而來,乘客們開始慌了,補貼還有嗎,優惠還在嗎?“網約車行業壟斷”一詞觸動了人們的神經。

在當今互聯網時代,服務性行業的市場壟斷,或許並不是一件壞事。美國穀歌為美國將近七成左右使用者提供網路搜索服務,甚至在歐盟該比例更大,穀歌的發展壯大的同時也吸引了全球不同國家反壟斷機構的調查。穀歌主張,其所提供的網路搜索服務面向的群體越大,其積累的樣本量也就越大,即可以形成一個龐大的資料庫,從而為使用者提供個性化或綜合性服務也就更加有的放矢,換句話說,穀歌的壟斷地位對於市場用戶而言是有利的。與此同時,美國等各個國家反壟斷調查機構對於穀歌是否濫用市場壟斷地位,皆沒有給出相當有價值的證據。

微信和QQ幾乎壟斷了我們社交工具的市場,但是我們同樣看到微信和QQ的用戶體驗一直在不斷優化。對於我們消費者而言,我們看到競爭帶來的巨額補貼,看到廝殺帶來的巨額優惠,但就其本質是違背市場經濟的,燒錢和虧損不可能一直持續。 在當前市場自由競爭下,滴滴和優步中國如何廝殺是他們的事,但如果最終一方獲取的同時能帶好更加優良的服務,那麼,這就不是一種倒退,而是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規律。

也就是說,在當前的大數據時代,合併後的滴滴可以收集和掌握更多使用者的消費需求和服務資料,從而使得其出行規模邊際成本降低,用車服務更加細分化和個性化,而社會資源也可以得到較大的優化配置,最終落實到消費者,其節省開支的同時消費體驗也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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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上述分析,星辰前海律師認為,市場自由競爭而形成的壟斷對消費者而言不一定有害,尤其對於互聯網相關行業而言,這並不必然給消費者造成利益損失。我們可以看到,《反壟斷法》也因此而開了一個口,《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作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但是,經營者能夠證明該集中對競爭產生的有利影響明顯大於不利影響,或者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作出對經營者集中不予禁止的決定。

對於滴滴和優步中國的合併而形成的壟斷地位,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界入調查,規制其可能出現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同時,作為民眾而言,我們應該消除對“行業壟斷”一詞的恐懼,只要監管工作做到位,行業壟斷帶來的或許是另一番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