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
根據《1944年中央消費稅法》及《1985年中央消費稅法》規定,商品生產需繳納消費稅。此處所指的生產是指研發出一種具有全新稱謂、特點、用途及適銷性的物品,包括包裝和標籤等。
大部分產品的消費稅稅率都是16%。某些產品在16%的基礎上還需繳納8%的特別消費稅/消費附加稅。在消費稅基礎上還可能額外繳納2%的教育稅。在某些情況下,消費稅的稅率以價格或最高零售價格為標準。
關於消費稅的最新財政預算措施:
汽油和柴油的消費從價稅從8%降至6%。
某些行業適用稅費減讓,特別是能創造工作崗位的行業:小型行業(SSI)的免稅限制從1000萬盧比升至1500萬盧比;為了鼓勵食品加工業的發展,每公斤零售價格不超過50盧比的餅乾及所有種類的攪拌食物(包括速食攪拌食品)都可全額免稅;制傘業和鞋襪類配件稅率從16%降至8%;膠合板從16%降至 8%;生物柴油全免。
為了保證純淨水、或基於指定薄膜技術操作的純淨水設備及不以電為能源的國內濾水器生產企業能進入市場,將對其實行全額免稅;將針對從自來水廠運送水至儲存設備的管道的免稅優惠擴大至所有供水系統中使用的直徑在200毫米以上的管道。
將用於零售、且每袋價格不超過190盧比的水泥消費稅從400盧比每公噸減至350盧比每公噸;具有較高MRP的水泥每公噸消費稅為600盧比。
將香煙的從量稅率提高約5%;非機器製造的當地廉價香煙(不含稅)的消費稅將從每千支7盧比增至11盧比,機器製造的當地廉價香煙的消費稅將從每千支17盧比增至24盧比;針對不含煙草的馬沙拉(masala)徵收的消費稅將從66%降至45%;取消之前授予東北各邦所產的含煙草馬沙拉和其他煙草產品的免消費稅優惠。
中央消費稅由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Central Board of Excise and Customs)管理。
消費稅—《2005年中央消費稅法》http://www.cbec.gov.in/excise/cx-tariff0708/cxt0708-idx.htm
《中央消費稅手冊》 http://www.cbec.gov.in/excise/cx-manual/manual/index1.htm
《1944年中央消費稅法》http://www.cbec.gov.in/excise/cx-act/cx-act-idx.htm
關稅
印度關稅稅率和徵收由《1962年海關法》和《1975年關稅法》規定。印度對進口的商品徵收基本關稅、附加關稅及教育稅。基本關稅稅率在《關稅法》中有明確規定。印度已將工業產品基本關稅的最高稅率減至15%。附加關稅等同於針對印度國內商品所徵收的消費稅。進口產品還需繳納所繳稅額2%的教育稅。關稅的計算標準為進口商品的交易價格。
對於與印度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和組織,如泰國、斯里蘭卡、孟印緬斯泰經濟合作組織、南亞國家及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印度對進口自這些國家商品所徵收的稅率資訊可登錄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CBEC)網站查詢。
印度關稅的徵收由財政部下屬的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管理。
關於關稅的最新財政預算措施:
關稅:
非農業產品的關稅最高稅率從12.5%降至10%。
大部分化學和塑膠產品的關稅稅率從12.5%降至7.5%;二等和次級鋼材關稅稅率從20%降至10%。
所有煉焦煤(無論含灰量如何)關稅全免。
聚酯纖維和紗線關稅稅率從10%降至7.5%,對苯二甲酸二甲酯(DMA)、精對苯二甲酸(PTA)及乙二醇(MEG)等原材料關稅稅率從10%降至 7.5%;經過切割和拋光的鑽石關稅稅率從5%降至3%;未加工的人造寶石關稅稅率從12.5%降至5%;未加工的珊瑚關稅稅率從30%降至10%。
進口挖掘機關稅全免。
為促進灌溉設備和農產品加工的發展,滴灌系統、農用灑水器及食品加工機械進口關稅稅率從7.5%降至5%。
醫療設備的一般進口關稅稅率降至7.5%。
為了降低食用油價格,食用油原油和精煉食用油免除4%的附加CV稅;葵花油(原油和精煉油)關稅稅率降低15個百分點。
寵物食品進口關稅稅率從30%降至20%;錶盤、機芯及傘具部件進口關稅稅率從12.5%降至5%;為了促進研發,所有在科學與工業研究司 (Directorate of Scientific and Industrial Research)註冊的研究機構都將獲得5%的關稅優惠;醫藥和生物技術部門的15種指定機械進口關稅稅率從7.5%降至5%。
所有私人進口的飛機,包括直升機,將徵收3%(WTO規定的限值)的進口稅;該類進口還需繳納反補貼稅和附加關稅。
出口鐵礦和精鐵礦需繳納每公噸300盧比的關稅,出口鉻礦和精鉻礦需繳納每公噸2000盧比的關稅。
關稅一覽表—《2005年關稅法》http://www.cbec.gov.in/customs/cst-0708/cst-main.htm
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網站 http://www.cbec.gov.in/
《1962年關稅法》 http://www.cbec.gov.in/customs/cs-act/cs-act-idx.htm
《關稅手冊》 http://www.cbec.gov.in/customs/cs-manual/manual_idx.htm
《1998年行李條例》 http://www.cbec.gov.in/customs/cs-act/formatted-htmls/cs-rulef.htm
服務稅
印度對其境內由特定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需課稅服務徵收10%的服務稅(加2%的教育稅)。若印度境內可徵稅的服務獲得的服務報酬為在印度國內可兌換、且不會匯出印度的貨幣,那麼該服務將獲得免征服務稅優惠。根據《中央附加稅抵免條例》,服務提供者可以利用附加關稅/消費稅的抵免功能,抵免服務稅。由輸出服務產生的納稅義務也可由已繳納的輸入服務稅抵免。
關於服務稅的最新財政預算措施:
小型服務提供者的免稅限值從40萬盧比增至80萬盧比。
服務稅擴展至:礦石、石油或天然氣開採外包服務;用於商業目的(不包括住宅、農用或類似用途的閒置土地、用於體育、娛樂及停車等用途以及用於教育及宗教等目的)的不動產租賃;開發及提供用於電信和廣告的內容;個人提供的資產管理服務;設計服務;涉及需履行帶有可選和解方案的勞務合同的服務,服務稅為合同總價值的2%。
免除以下服務的服務稅:居民福利協會(Resident Welfare Associations)向每月繳納服務費低於3000盧比的會員提供的服務,年營業額不超過500萬盧比的技術孵化企業;新藥臨床試驗(目的是使印度成為新藥試驗的首選地)。
印度電信局將組建一個委員會,研究目前電信行業的徵稅結構。
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網站 http://www.servicetax.gov.in/
證券交易稅
在獲得認可的證券交易所交易股票、衍生工具及權益導向型基金,須按照以下稅率繳納證券交易稅:
• 以交割為基礎的股票交易或買入和賣出規定單位的權益導向型基金 — 0.075%
• 向賣方共同基金出售規定單位的權益導向型基金 — 0.15%
• 上述非以交割為基礎的交易—0.015%
• 衍生工具(期貨與期權)賣家 — 0.01%
各邦政府制訂的《銷售稅法》及《中央銷售稅法》對銷售稅/增值稅徵收的管理
銷售稅/增值稅
印度對動產商品的銷售徵收銷售稅。從2005年4月1日起,印度大部分邦都以增值稅(VAT)代替了銷售稅。代替銷售稅的增值稅只面向商品徵收,服務無需繳納增值稅。增值稅並未取代其他間接稅,如消費稅和服務稅等。增值稅由邦政府徵收。增值稅適用於銷售的各個階段,已繳納的進項增值稅可享受抵免機制。增值稅的徵收稅率共分四類:
•必需品0%
•金銀寶石1%
• 工業品購進、資本貨物及大量消耗品4%
•其他所有貨物12.5%
•石油產品、煙草及烈性酒等產品需繳納更高的增值稅,具體稅率各邦有所差異。
各邦之間的銷售還需繳納4%的中央消費稅,但這一稅種正在逐步消除。
市政級別/地方級別稅收
•入市稅:有些市行政轄區還對進入該市的商品徵收入市稅。
其他邦級稅收
• 資產轉移印花稅
• 地方政府機關徵收的財產/建築稅
• 邦政府面向農場所得徵收的農業所得稅
• 某些邦政府對特定商品徵收的奢侈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