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群敏
香港居民律师
律师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EMBA。现任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香港居民律师、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
刘群敏,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研究生及EMBA学历,曾在香港某国际投行和某国际金融机构担任高级副总裁及总法律顾问。现任广东星辰(前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香港居民律师、香港海外注册律师。执业领域专注于跨境金融、资本市场及投融资、投资并购、跨境争议解决等。
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常务副会长、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协同发展委员会执行主任;深圳市前海国合法律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前海法律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香港及证券投资学会(HKSI)特邀专家讲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律师参与诉讼调解首批律师调解员;深圳市南山区国合金融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
(1)资本市场及投融资领域:担任多个结构化融资项目、银团贷款项目、多个债权类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就某国有企业(水力发电行业)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向交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6839.HK)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向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毅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396.HK)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事宜,向瑞银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摩根士坦利亚洲有限公司、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等保荐人及承销商提供法律服务;在中国手游娱乐集团有限公司(NASDAQ:CMGE)的美国预托股份于美国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作二次发售项目中,向瑞士信贷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瑞士银行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601872.SZ)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向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腾讯控股有限公司(00700.HK)发行美元高息债券事宜,向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039.SZ)境外子公司发行美元担保债券事宜,向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00917.HK)发行合计15亿美元(首次发行9亿美元)中期票据事宜,向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2)收购兼并领域:就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6839.HK)收购两家香港控股公司股权事宜,向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00917.HK)处置其若干香港公司和离岸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向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香港南丰集团收购南海能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离岸公司股权事宜,向香港南丰集团提供法律服务;就香港瑞安建业有限公司(00983.HK)收购广州远兴房产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向香港瑞安建业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华润创业有限公司(00291.HK)的境外国有股权及债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事宜,向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部分境外公司股权转让予东力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00978.HK))事宜,向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华润五丰有限公司收购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米业公司股权事宜,向华润五丰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华润创业有限公司(00291.HK)收购金威啤酒集团有限公司(00124.HK)资产事宜,向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3)收购兼并上市合规及其他领域:就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合规事宜,向香港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房地产融资事宜(信托、资产证券化),向中国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就外商投资房地产事宜,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太古地产有限公司等境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就外商投资事宜,向美国苹果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法律教育及就业讲座系列(CLECSS)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律师参与诉讼调解首批律师调解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优秀律师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