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建設

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程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朱景文

一、法治社會是構築法治國家的基礎
  法治社會建設在全面依法治國中具有重要意義。全面依法治國是壹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要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壹體建設。依法治國既包括對執政黨、國家機關的要求,也包括對全體人民的要求;既包括對政府的要求,也包括對社會的要求。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方面,依法治國都是不全面的。
  毫無疑問,對於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意味著改善執政方式,提高執政能力,實行依法執政;對於立法、執法、司法等國家機關,意味著依法履行職權,不得濫用權力。但是,法治國家建設不限於此,法治社會是構築法治國家的基礎。只有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沒有全民守法;只有法治政府,沒有法治社會,都建不成法治國家。
二、法治社會建設必須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法治社會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壹個管總的東西。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我國法治社會建設必須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它不是和西方法治模式相適應,不是要建立壹個同黨和政府抗衡的社會力量,而必須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和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自治制度等壹系列領導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相配套,把這些制度落實到基層,在法治社會建設中得到體現。法治社會建設體現的不是西方的分權制衡模式,而是要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探索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時借鑒國外法治有益成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社會治理打牢法治基礎。
三、法治社會建設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法治社會建設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指導思想。法治社會建設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社會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社會建設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法治社會建設要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社會建設人民參與,成效人民評價,成果人民共享,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國法治社會建設,著眼於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增強法治觀念不僅僅是執政黨、國家立法、執法和司法機關的事,它也是人民群眾自己的事。只有在廣大人民群眾中增強法治觀念,人民自覺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才能使自己真正能夠成為國家和法律的主人,使用法律武器,維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要深入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實現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普法工作克服形式主義,要在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要密切結合與人民群眾利益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要加強企業的法治教育,引導企業樹立合規意識;要加強社會熱點案(事)件的法治解讀評價,傳播法治正能量;要大力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有效促進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紅色文化、地方文化、行業文化、企業文化融合發展;要健全以“誰執法誰普法”為主的普法責任制,實現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清單全覆蓋,把案(事)件依法處理的過程,變成全民普法公開課。 
  我國法治社會建設,著眼於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想人民群眾之所想,急人民群眾之所急。要加強民生領域重要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深入理解民法典在社會建設領域“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加強疫情防治、野生動物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立改廢釋;進一步完善教育、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生產、道路交通、扶貧、慈善、社會救助等領域和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要增強社會安全感,完善平安中國建設的協調機制、責任分擔機制;要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更安寧、群眾更安樂;要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要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要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壹道防線的作用,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要充分發揮律師在調解中的作用,支持仲裁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我國法治社會建設,著眼於促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全民守法同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相互銜接、相互適應,法治社會建設同法治政府建設相互依托、相互配合。要健全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決策機制,暢通公眾參與重大公共政策的渠道;要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切實加強權利保護,保障公民基本權利,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做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要健全企業、職工、行業協會、商會在重大公共決策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制度機制;要保障行政執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改進執法方式,尊重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加強人權司法保護,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查辦力度,通過具體案件的辦理,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要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建設覆蓋城鄉、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保證人民群眾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要引導社會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引導公民理性表達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