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結果

       2016年7月12日即昨日就南海仲裁案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作出了最終的裁決,裁決結果如下:

       (1)在菲律賓與中國之間,中國並無在《公約》規定的權利範圍之外,主張對“九段線”之內海域的資源享有歷史性權利的法律基礎;

       (2)《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未規定如南沙群島的一系列島嶼可以作為一個整體共同產生海洋區域;

       (3)對於中國在南海的活動,仲裁庭認為中國侵犯了菲律賓對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主權權利;

       (4)中國違反了在爭端解決過程中爭端當事方防止爭端的加劇和擴大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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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交部表態

       外交部官方網站於當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關於應菲律賓共和國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決的聲明》,關於應菲律賓共和國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於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鄭重聲明,該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中華民族的心聲

       我們謹在此呼籲,支持中國政府的嚴正立場。無論是遠在他鄉,還是身处国内,同样作为炎黄子孙,应该让全世界听到我们共同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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